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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刘建民,现任上海商学院法律行政系主任、教授、律师、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《经济法》重点课程负责人。主编、发表《商业行规及其疑点、热点、重点、难点》、《经济法律概论》、《经济法》、《商业法律与法规》、《法律基础》、《中西买卖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》、《商品流通秩序与商事法制建设》、《略论商业特许连锁经营的法律调整》、《民商合同形式初探》、《商会法若干问题探讨》、《商业行规的法律定位、特点及体系》、《行业协会功能研究》、《香港私营机构反贪污贿赂的法律启示》等教材、著作、论文三十余篇(部)。其中,《商业行规的法律定位、特点及体系》、《中西买卖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》、《商品流通秩序与商事法制建设》、《行业协会功能研究》、《香港私营机构反贪污贿赂的法律启示》、《经济法律概论》等近十篇(部)论著在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”、“上海市法制建设优秀研究成果”、“上海市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”等评选中获奖。
●张影,女 ,法律行政系法律教研室教授。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,法学学士,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。2004年被授予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。系统讲授民法学、合同法学、婚姻家庭继承法学、经济法等课程。
主编、副主编《婚姻家庭法理论与实务》(司法部全国统编教材),《继承法学》,《民法学》,《继承法新论》,《网络法概论》,《民法学原理与实务》,《合同法理论与实务》等教材多部。发表论文
“法律移植与传统法律文化”,“合同相对性原则与合同的第三人效力”,“第三人原因违约及其责任承担”, “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性质与归属”,“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确立”,“WTO框架下的私营企业、政府与现代企业制度”,“论被保证人意思表示有瑕疵的保证合同的效力”,“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制度及其法理研究”多篇。
负责、主持的课题主要有:1.黑龙江省“九 五”规划社科课题《市场经济网络法律问题研究》,课题负责人 ;2.省法学会2002—2003年度科研课题《哈尔滨市家庭暴力防治条例(建议稿)》(已结题)
课题负责人;3.黑龙江省教育厅2005年新世纪教改工程课题《新世纪理工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》
课题负责人。 ●王红珊,女,法学硕士,民商法、知识产权法专业,副教授。1987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,同年分配到上海公安专科学校任教。主要担任法学和若干公安业务课的教学工作,主要讲授课程有: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、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、户政管理、公安管理等,并参与公安干警、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。后因工作需要,被调至上海市公安局业务处工作。曾任公司法律顾问,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,参与企业决策、法制管理和案件诉讼。1997年调至我院任教,担任大量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和科研工作。既从事高职教育又参与成人教学。2000年,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,进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。2003年通过硕士论文答辩,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学历。
科研成果主要有:曾参与编写《票据法教程》、《经济法通论》、《法律基础》、《民法学》、《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》、《经济法》等;已发表“破产清算诌议”、“走出金融危机,强化经济法制”、“行政程序是行政法公平与效益实现的法制保障”、“不公平竞争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再认识”、“知识产权的权利一次穷竭及其法律意义”、“企业管理中的知识产权战略”、“人民币借记卡民事责任的分析”等。
自入本院以来,曾担任经济法的教学任务。另外,已开设的课程还有: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劳动法、知识产权法、海关法,婚姻法和继承法等。
●段宝玫,女,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,法学硕士,讲师,现任上海商学院法律行政系法律教研室主任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学、国际经济法学。开设主要课程:《商法》、《国际贸易法》、《保险法》、《法理学》、《法律英语》。双语教学课程:《Commercial
law I》、《Commercial law II》(我院与澳大利亚TAFE北悉尼学院合作办学项目),《Legal
and regulatory framework》(英国BTEC项目)。
曾发表《对在律师与法官之间建立隔离带的几点思考》、《试析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品质担保责任》、《论无效合同财产返还的请求权基础》、《论海运保函的效力及其法律地位》、《我国公办高校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法律思考》等论文多篇。副主编、参编《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》、《会展政策与法规》、《新编经济法教程》、《经济法律概论》、《保险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》、《商业法律与法规》、《法律基础》等著作、教材。
●徐文捷,女,讲师。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,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在读。曾长期担任公司法律顾问,积累了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。后因工作需要,调至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任教,先后承担经济法概论、公司法、民法、票据法、刑诉法多门专业课的授课任务。2003年调至我院任教,主要开设国际商法、证券法、海商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等课程。
曾发表“关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”,“从余振东案解析我国引渡制度的变革与发展”等论文多篇,参编教材《商业法律与法规》、《法律基础》、《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》、《新编经济法教程》等。
●吕炳斌,男,浙江新昌人,上海商学院法政系教师。1999年至2003年就读于复旦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;2003年至2005年就读于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汉城法学院(期间曾赴该校位于法国巴黎的分部交流访问)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在《知识产权研究》、《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》、《科技与法律》、《电子知识产权》(CSSCI)、《河北法学》(CSSCI)、《体育与科学》(CSSCI)、《Corporate
Governance Law Review》(澳)、《Global Jurist Frontiers》(美)
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。曾获第七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,复旦大学2001年“君政学者”等奖励。
主要社会学术活动有: 国际法学生协会(ILSA)首位中国籍会员,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中国赛区发起人之一兼首任执行干事(National
Administrator), 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法律图书馆管理员(2003-2004),上海市律师协会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特邀委员等。曾赴世界贸易组织(WTO),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等国际组织以及欧盟总部(EU)、国际刑事法院(ICC)、国际法院(ICJ)实地考察。
研学领域包括:国际经济法、国际证券市场法律制度、知识产权法前沿问题、国际争端解决等。为本院学生讲授《经济法》、《国际经济法》、《国际私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课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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